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12 16:41  浏览:

安全与环境保护是实验室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障实验教学、科学实验的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与环保工作是做好实验室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与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本中心全体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

2.本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强化安全与环保意识,重视安全,保护环境。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中心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和环保工作,对本中心的安全与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中心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中心负责人全面抓好本中心的安全与环保工作。根据中心自身情况特点,协助中心负责人制定好安全与环保制度,负责本中心的安全与环保检查及治理。

5.安全员要经过培训,要具备一般的消防与防范知识,安全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都张贴在明显易见的地方,并严格执行。

6.对新建、改造、扩建的工程项目,新设备的购置,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旧设备改造等都必须考虑到安全与环保,要具备安全与环保措施。要将消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设施与主体工程相互配套,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坚持竣工时严格验收制度。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一些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须改装时必须书面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并报请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8.易燃易爆物品放置要远离仪器室、化学药品室和要害部位。仪器室、化学药品室、要害部位和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烟火。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由保卫处批准,在采取恰当的防范措施之后,再动工操作。

9.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接近热源、火源,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气瓶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10.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指导,要害部位要由指导人员当场监督。

11.新进实验室人员(含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都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技能与防范措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

12.中心的电路设计与改装要充分考虑室内用电设备、器具的用电量和插座位置,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设计,采取正确、文明的施工手段,确保施工质量。不得随意乱扯临时电线,确有必要时,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撤除。

13.中心必须配备符合本中心条件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处,取用方便,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挪作他用。

14.剧毒品库要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两人管理、两把锁锁门、两人一起领用制度。

15.重视工作场所环境的治理和劳动保障工作。对国家规定的高温、辐射、噪声、毒性、激光、粉尘等有害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卫生防疫站,监测、监督、治理和定期检查,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专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批,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按规定发给补贴。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禁止挪作他用。

17.本中心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三废”)和噪声,对“三废”的处理要遵照国家有关法令和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噪声要积极防治经常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室内、室外环境清洁卫生。

18.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和蔓延。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以便做好事故原因分析,作好责任者的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19.造成安全与环保责任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肇事者和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本中心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及环保检查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