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12 16:42  浏览:

为保证开放实验正常有序运转,指导教师须做好如下工作:

1.对开放实验室进行现场动态管理,对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教育,提出开放实验室登记要求,介绍实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并给予指导。

2.检查学生进出开放实验室的登记情况。

3.负责检查学生使用仪器记录和使用管理。

4.为维护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转,指导教师有权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者进行教育劝导或终止其继续实验的资格,并劝离实验室。

5.实验过程中和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是否有仪器损坏,若有损坏,及时做好仪器损坏登记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6.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大楼和实验室卫生整洁;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

7.如实检查和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见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台本),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8.因失职导致发生意外事件,将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附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情况记录台本:

1)长沙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登记本。

2)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情况和指导教师记录本。

3)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仪器损坏记录本。

4)课题研究实验进展情况记录本。

5)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建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