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8 16:44  浏览:

为加强本教学中心运行经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促进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中心运行经费的使用范围

1.购置实验教学所需的各种实验材料、易耗品、低值工具、量具、器具、系统软件及简单教具和实验动物等。

2.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等。

3.本中心的改造、装修等。

4.购置本中心人员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中心卫生用具。

5.中心人员计划内的培训、图书资料的购置。

6.开展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开发等工作。

7.学生在中心开展的创新活动。

二、中心运行经费的来源

1.实验设备购置列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和学科建设处预算。

2.实验设备维修费列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预算。

3.中心实验材料费和中心人员培训费列入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

4.中心建设专项经费直接列入学校预算。

三、中心运行经费的申报

1.实验材料费每年初由中心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年度预算,中心按要求学院审批。

2.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核实审批后实施。

3.中心人员培训进修向学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施。

5.中心开放、实验教学改革等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主要以项目立项的形式给予支持。

6.实验技术开发向科研处申报,主要以项目立项的形式给予支持。

7.每年根据学院及本中心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实验技术人员劳动保障用品。

8.中心业务费直接向财务处申报。

9.实验课程建设经费向财政专项申请或向专业申请。

四、中心运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中心使用运行经费时,严格按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用于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开支,并做好账务管理。

2.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注重经费核算,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