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根据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是由学生主持并组成科研团队,在学院导师指导下申报课题,获得项目基金支持,自主完成科研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学生依托本科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在导师指导下申报。申报的课题要有充足的立论根据,实践性较强,论证方案合理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具备实施条件。
2.学院本科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研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申请者必须是同一导师名下2-3人组成的项目小组,申请人或参与人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已立项主持校级项目者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1.项目收集(6月11日- 6月13日)
学生组成团队,自主联系导师,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研究课题,撰写填报《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立项申请书》,于6月13日17:00之前,由各班班长统一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clxy@snnu.edu.cn、纸纸版一式两份交长安校区致知楼2310办公室马文华老师)。
2.学院审核(6月14日– 6月20日)
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评审,初步确定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3.正式立项(6月20日– 6月21日)
学院下达立项通知,每项项目资助科研经费3000元-4000元,视申报情况立项10-15项。
四、经费使用
项目立项后,学院将项目经费拨至指导老师名下,由指导教师支配使用。各项目团队必须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使用经费,由学院监督和管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为:图书资料费、打印费、实验耗材费等。
五、有关要求
1.学院工作小组定期抽查项目进展情况,学生在研究过程中改变立项课题研究方向者,应事先征得导师同意。
2.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请书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内容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组成员需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工作,不能占用上课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毕业答辩前必须结题,否则做撤项处理。
3.项目负责人因出国、健康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应事先向导师提交书面申请。
4.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并向教学秘书老师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课题研究科研论文等相应科研成果。
5.结题验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由项目主持人汇报科研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的使用等情况,并回答相关问题,结题评审意见由学院备案。
六、表彰与奖励
结项后,项目成员可获得学院颁发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创新基金结题证明”。学院每年对取得优秀成果的个人或科研小组颁发奖状予以表彰,评选结果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