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7 14:34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内涵发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9年本科生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留基委将于2019年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进行为期3-12个月的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等,留基委将资助被选派学生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程序

(一)项目申报(现已启动):

1.项目应基于本校与国外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优先支持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等战略型新型产业发展的学科和“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学科。

2.以学科和专业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撰写、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相关单位进行评选,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入选项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上报至留基委;

4.留基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预计于2019年2月公布2019年资助项目名单。

(二)学生选拔和派出程序:

1.根据留基委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相应专业的学生报名;

2.由项目申报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校内相关单位对符合项目条件的学生进行选拔,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3.国外合作单位向学生签发录取通知书、提供其他支撑材料;

4.入选学生在留基委网站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5.留基委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最终确定学生名单;

6.学生办理派出手续。

三、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请参考《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点击阅读)认真研究确定拟申报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应根据国外合作单位及项目特点确定;

(二)申报项目应已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并可于2019年实施;

(三)申报项目应对拟选派人员的外语水平有明确要求,须达到选派办法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四)请加强与国外合作单位的沟通,针对选派对象、选派专业和交流形式的特点,明确每个项目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计划,提高项目选派的针对性;

(六)项目申报要点请查看附件。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在线填报。

五、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5310583,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206室

留基委网上系统开放时间有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鼓励有条件的同学提前准备相应外语的考试。

附件: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