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2 15:0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非师范专业大类招生培养改革方案(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师范生培养相关政策,现对2018级本科专业分流(转专业)实施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实施类别及依据

根据招生类别和专业属性,2018级本科专业分流(转专业)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公费师范生内部互转。公费师范生在公费师范生内部的专业互转,办法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公费师范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附件1-1)

2.“莆田公费师范生”选拔。学校从相关非师范专业选拔若干优秀学生转入部分师范专业学习,办法详见《陕西师范大学“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选拔实施办法》(附件2-1)。

3.非师范生专业分流(转专业)。按照大类或专业招生的非师范生在非师范专业内部的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办法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非师范专业分流实施办法》(附件3-1)

二、实施流程及安排

本次专业分流(转专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第二阶段为“莆田公费师范生”选拔和公费师范生内部互转;第三阶段为非师范生专业分流(转专业),每个阶段总体流程及具体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阶段: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4月30日--5月6日)

学校发布专业分流通知,并于5月6日(周一)组织专业分流政策咨询日,组织各学院集中开展分流政策解读。同时,相关学院通过网站、会议多种方式组织学生了解学习实施办法。2018级专业分流(转专业)包含大类及专业信息详见附件4。

(二)第二阶段:公费师范生内部互转和“莆田公费师范生”选拔(5月6日--6月15日)

1.公费师范生内部互转

总体流程:资格初审——综合考核(笔试与面试)——审核汇总结果——预转结果公示——主管校长审批——预转结果向各省(市)发函征询意见——发文公布结果——变动学籍、转换学分等。

(1)学生报名(5月6日——5月7日)

拟申请学生须于5月7日(周二)17:00前向转出学院提交《2018级公费师范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2)及《2018级公费师范生转专业承诺书》(附件1-3)等材料。每个学生限报一项,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5月7日——5月17日)

各转出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于5月6日(周一)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2018级申请公费师范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4)及签署意见之后的《申请表》交至相应的转入学院,同时将《承诺书》和《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各转入学院组织拟转入本学院学生的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束后,5月17日(周五)前将《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1-5)及签署意见之后的《申请表》报送转出学院,同时将《考核信息汇总表》及报教务处教学科。

(3)汇总结果与预分流结果公示(5月18日——5月22日)

各转出学院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汇总,将《2018级公费师范生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1-6)及《申请表》于5月22日(周三)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初步确定公费师范生转专业学生预名单,并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各转出学院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征求意见与发文公布。教务处整理结果,并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向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函,由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是否可以转专业。教务处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复函最终整理转专业结果并发文。

2.“莆田公费师范生”选拔

总体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综合考核--联合面试考核--确定选拔结果--签订培养协议--学籍变动、编入班级--学分转换、课程考核。

(1)学生自愿报名(5月5日——5月7日)

拟申请学生须于5月7日(周二)12: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2018级“莆田市公费师范生”申请表》(附件2-2)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与学院综合考核(5月6日——5月9日)

各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之后组织综合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结束后,5月9日(周四)17:00前将《2018级“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学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3)及签署意见之后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初审与联合组织面试(5月10日——5月12日)

根据学院综合考核结果以及莆田市招生计划,学校确定入选“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初步名单。

学校与莆田市教育局对初步入选学生进行联合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

(4)确定选拔结果(5月13日-5月15日)

根据学院综合考核和联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莆田公费师范生”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5)签订培养协议

转为“莆田市公费师范生”的学生,与学校、莆田市教育局共同签订《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三)第三阶段:非师范专业分流(5月10日--6月15日)

总体流程:基地班选拔——跨大类(专业)(大类之间、按专业招生培养的专业之间、按专业招生培养的专业与大类之间)专业分流——校级创新实验班选拔——大类内部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和发文——学籍变动、学分转换等。

1.基地班选拔(510日—515日)

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自行组织基地班学生选拔,选拔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工作方案和考核结果以备案。

2.跨大类(专业)分流(516日—526日)

1)志愿填报:516日—519

拟转入其他大类(或按专业招生培养的专业)的学生,填报《跨大类(专业)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3-2-1或3-2-2)和《跨大类(专业)专业分流承诺书》(附件3-3),于5月19日12:00前提交本学院。

2)志愿汇总:519日—520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和志愿汇总,形成《跨大类(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志愿汇总表》(附件3-4),5月20日(周一)12:00前将《学生志愿汇总表》和《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分别送交相应的拟转入学院,同时将《学生志愿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3)跨大类(专业)分流考核:521日—525

各转入学院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特殊专业可作适当调整,并报教务处审批)。

4)跨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初步确定:526日—529

各转入学院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形成《跨大类(专业)专业分流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5),初步确定各大类或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相关转出学院,同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4.校级创新实验班选拔(529日—531日)

校级创新实验班(具体名单见附件3-6)所在学院自行开展学生选拔,选拔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工作方案和考核结果以备案。

5.大类内部专业分流(531日—68日)

1)志愿填报和汇总:531--61

大类内部学生(含已通过考核的转入学生)填报《大类内部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3-7)和《大类内部专业分流承诺书》(附件3-8)并于5月31日(周五)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进行整理审核,形成《大类内部专业分流学生志愿汇总表》(附件3-9)报送教务处备案。

2)分流考核:62日—64

大类内部专业分流参考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成绩进行(从其他专业大类或专业转入的学生参考其转入考核成绩),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3)大类内部专业分流结果初步确定:65日—68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在各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允许条件下,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自由分流,原则上不设限制,初步确定大类内部专业分流结果,形成《大类内部专业分流初步结果汇总表》(附件3-10)。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6.结果公示和发文

教务处审核汇总各类分流学生初步名单,并予以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最终公布。

四、学籍变动与学分转换

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配合,为入选学生办理学籍变动等手续,并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学习。

需要进行学分转换的学生,在本学院教学秘书指导下进行,于第三学期初集中办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由学院认定,公共课由教务处认定,成绩录入统一由学院实施。

学分转换流程:

学生个人登录“个人门户”——进入“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专业分流学分转换”(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由学院认定,公共课由教务处认定)——由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进行学分转换和成绩录入。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是践行学校“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重创新”本科人才培养理念的重要抓手,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材料,确保本次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做好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报请学校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文博,电话:85310331

李正德(公费师范生互转、“莆田师范班”选拔),电话:85310331,邮箱:lzd@snnu.edu.cn

耿晓丹(非师范专业分流),电话:85310485,邮箱:gengxiaodan@snnu.edu.cn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公费师范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附件材料.zip

2.陕西师范大学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选拔实施办法及附件材料.zip

3.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非师范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及附件资料.zip

4.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专业分流(转专业)包含大类及专业名单.xls

教务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