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15:57  浏览:

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四、进度安排

(一)成果录入审核(925日前)

1.学生录入成果(920日前)

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本人科研论文、成果竞赛、专利、主持参与课题、实践科研经历等成果(操作详见附件3)。

2.培养单位审核(925日前)

研究生秘书对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出版专著、主持参与课题等进行审核,根据院系评选办法修改核定论文等级(操作详见附件3)。

研究生辅导员对成果竞赛及其他成果等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1)录入成果经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分别审核后方可用于申请奖学金,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用于申请。

2)各类成果均应以我校在读研究生身份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

3)参评成果有效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4920日。往年已被评定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二)学生提交申请925-930日)

1.申请。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操作详见附件6),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2.提交。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导师推荐意见》《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和盖章后的《成绩单》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

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提交学院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理。

(三)学院评选(1016日前含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的申请组织及初步评审工作。评选细则见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1.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108-109日)

学院组织评审。

2.候选人答辩(1010日)

学院组织评审。

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3.评选结果公示(1011-1016日)

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为把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度,请各老师、研究生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准备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926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pdf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3:成果信息登记操作手册.docx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docx

附件5: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doc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端)系统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