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16:05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2022级、2021级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0月31日(周四)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组自定。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及研究进展。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等方面。

课程学习:主要考核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情况。

科研能力及研究进展:根据开题内容,考核研究生是否按进度计划完成相关的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如:发表论文、专利申报、项目申报、其他成果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结合研究进展和日常的科研表现综合考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四、考核程序

1.各学科组成立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统一组织,严格把关。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长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指导教师不参与有关事项的表决。中期考核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做好材料整理及会议记录,不参与有关事项的表决。

2.考核要公开进行。请小组秘书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考核答辩前3天发送至邮箱dongff@snnu.edu.cn。

3.对于未按照培养计划选课的研究生或必修课成绩未达到60分的研究生,为课程学习考核未通过。必须重修此门课程,待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后,可参加下一年度的中期考核。

4.考核采用书面考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查需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附件1),答辩采用PPT形式汇报,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8分钟,由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5.答辩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对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是否通过考核进行评议,考核结论形成后,考核小组现场签署《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3)。

6.中期考核通过者,在一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同意、签字完毕后将中期考核报告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信息登记表》。

纸质版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打分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上述材料以学科组为单位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4年11月7日(周四)17:00前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ff@sn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学科组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考核基数的40%。

2.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可进行后续工作。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不通过中期考核,可在3日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附导师意见书,针对评审意见详细说明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4.对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学院将考核结果通知导师及研究生本人,进行学业警示,并根据情况提出延期、分流、退出等建议。研究生在下一年度参加中期考核。

5.研究生因休学或生病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须于10月18日(周五)17:00前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docx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打分表.doc

附件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6:2024年拟参加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7: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