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和科级及以下干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定于11月25-28日召开具体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全院科级及以下干部(含科级干部、一般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在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师生党员。
2.培训内容: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3门视频课程;其他师生党员,学习1门视频课程。
3.培训方式:集中观看,具体的培训计划见附件。
4.具体要求:纪委全程监督培训学习情况,培训结果列入各支部和三支队伍年终考核测评。
培训结束,每个人提交结合自身岗位及学习情况的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5日